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金西怡景花园东侧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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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m2) |
土 地用 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元/m2)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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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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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西怡景花园东侧 |
28017 |
商 业 |
>1.0≤1.6 |
≤28% |
控制在30% |
四十年 |
531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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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宅 |
七十年 |
* 本公告中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设有保留价)。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 10月22日至2008年11月17日,到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西经济开发区分局(金西开发大厦三楼)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0月22日至2008年11月17日,到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西经济开发区分局(金西开发大厦三楼)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11月17日 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8年11月17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时间:2008年11月6日上午9时至2008年11月19日15时止,报价地点: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西经济开发区分局(金西开发大厦三楼),挂牌地点:浙江金西经济开发区金西开发大厦一楼大厅。
七、地块开发要求:该地块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例须达到住房开发总面积的70%以上。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地块以现状出让,有关具体情况可向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或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西经济开发区分局垂询。
3. 本次挂牌出让由浙江省金华市正信公证处公证。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婺城分局、金华市国土资源局金西分局
联系电话: 0579-82363480、0579-82667298
网 址:www.landchina.com
联 系 人:陈志宏、 毛腾云
开户单位:金华市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 户行:金华市建行营业部
帐 号:33001676735059000678
金华市国土资源局
2008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