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首页楼盘展示样板房房产公司租赁转让房产资讯购房宝典政策法规置业参谋团购专区

楼盘名称 点击
1 广天●绿城花园 8078
2 竟達·星河湾 6869
3 广润·翰城 6600
4 三江国际花园 5468
5 四季·东升苑 4952
6 紫薇苑 4530
7 锦绣金华 2888
8 东方国际 2880
9 紫阳豪庭 2397
10 武义溪里温泉旅游度假 1880
购房户错失原价房
日期:[2008-1-30 11:45:00]  来源:金华新闻网  点击:454

    买房对老百姓来说无疑是一件大事,谁也不想在买房时出什么差错,而浦江的柳小姐却因自己疏忽,在买房时遇到了麻烦。

    去年6月,浦江柳小姐在金华桂花城看中一套房屋。由于当时楼盘还未正式开盘,柳小姐和房产商签订了一份订房合约,并支付了3万元的定金。双方约定,在房屋正式竣工之后,由房产商通知柳小姐签订购房合约。今年1月,柳小姐到桂花城销售处签订合同时被告知,由于她违反了订房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房产商认为他们与柳小姐签订的合同已经失效,3万元定金将退回。

    订房合同怎么会失效?柳小姐感到很意外。带着这个疑问,笔者来到桂花城销售处。

    销售处叶经理解释道,当初他们在与柳女士签订的订房合同中注明,当楼盘开盘后他们以挂号信的方式通知顾客前来签订买房合同,顾客收到挂号信后7日之内不来签订购房合同,则视为放弃购房,定金全额退还。

    叶经理说,去年12月初,他们给柳小姐寄去挂号信。挂号信是需要对方签收的,如不能寄达对方,挂号信将被退回。由于这封挂号信没有被退回,公司认为柳小姐已收到此信。可是,挂号信寄出后,公司一直不见柳小姐前来。后来,他们又4次打电话给柳小姐。柳小姐在电话中表示,她出差在外,不能及时赶回金华。经商量之后,他们同意柳小姐延后办理手续。但延后多长时间,他们没有明确约定。

    据了解,问题就出在这几次通话上了。在电话里,房产商告诉柳小姐,他们曾给她寄去信函。由于房产商认为订房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签订购房合约的期限,他们又认定柳小姐已接收到那封信函,于是他们并未再次提醒柳小姐,合同超期将失效,而柳小姐也没有向公司询问合同的时效问题。这就导致文章开头的一幕。

    在柳小姐的坚持下,房产商同意将原来那套房子卖给柳小姐,但柳小姐不能享受原订房合同中的优惠条件。柳小姐接受了房产商提出的条件。

    就此,记者咨询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有关人员认为,在这件事中,房产商一方已经履行了自己应尽的告知义务。他提醒,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要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就不能被动等待通知,而要积极主动地与房产商联系。对自己不明确或有歧义的事情,要多咨询,这样就不会像柳小姐一样贻误签约时机。

    这位人士还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房时,最好能够跳过订房合同这道程序,直接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这样能够避免很多麻烦。

    (胡韵 何生英)
 
    作者: 胡韵 何生英
    责任编辑: zps

关闭窗口
Copyright © 2001 - 2008 www.0579.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050707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