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戴伟文)前不久,市民吕某通过市区某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实际成交价为87万元。他和卖家邵某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卖家为“净拿”,买房过户所产生的各种税费都由买家吕某承担。该套房属于非普通住宅,交纳的费用比较多,除了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外,相应的契税也比普通住宅增加了1.5%。中介公司根据成交价测算,需交纳的各项税费可能要超过6万元。按规定买方应支付中介费8700元。吕某觉得中介费太高,通过跟中介公司协商,约定由中介公司采取费用包干的形式,向吕某一次性收取6万元,另外再支付2000元的中介费。房产过户手续也由中介公司负责办理。吕某觉得这样比较合算,就同意了中介公司的要求。
在办理产权过户相关手续时,中介公司让买卖双方将房屋成交价申报为63万元。由于营业税、契税是按照房屋成交价收取的,实际交纳的税费只有3.5万余元。产权过户以后,吕某觉得吃亏了,为此找到中介公司,要求退还一部分钱。中介公司认为,根据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公司跟吕某约定买房采取费用包干的形式。税费本来就是要交的,现在虽然省下一部分费用,也理应归中介公司所有。再说,当初吕某是为了少付中介费才采用费用包干的形式,不应该再来索要这笔费用。
吕某为此致电本报房产维权热线,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有关法律界人士。浙江浙中律师事务所律师蓝林茂认为,中介公司与买方采用费用包干的形式,因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应该合法有效。但是本例中买卖双方在交纳相关税费时,采取了压低实际成交价的做法,将房屋成交价申报为63万元,来逃避缴纳相关税费,这是不合法的。这首先违反了我国税收法律制度,损害了国家的利益;其次损害了买方自己的利益。因为这次报低价,如果吕某以后再将房屋出售时,将按房屋买进卖出的差额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费。这将会提高下次的交易成本。
为此,业内人士提醒市民,二手房交易最好找正规的中介公司,谨防中介公司“费用包干”的陷阱。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中介公司不能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在签订二手房交易合同时,买卖双方可以就佣金条款跟中介公司谈妥价格,产权过户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买卖双方实际支付。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二手房交易有其特殊性。同一个小区,位置好、层次佳、结构合理的房子,价格可能要卖得高一点。况且有些二手房经过装修,出售时家具家电配套齐全。这类二手房到交易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往往会出现过户价低于成交价的情况。有鉴于此,中介公司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应该大力倡导“透明交易,阳光操作”,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佣金,并把产权过户所需交纳的相关税费如实告知买卖双方。超出规定收费标准以外的费用,中介公司一律不得收取。另据了解,通过进一步交涉,吕某已经从中介公司拿回了剩余的2.5万元。 作者: 戴伟文 责任编辑: 朱嵬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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