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区的李先生反映,原先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去年有一段时间这项业务暂停了,公积金贷款发放也实行轮候制。听说这段时间公积金贷款资金紧张状况有所缓解,公积金贷款已经取消了轮候制,像过去一样随贷随放。不知每年一次的公积金取款还贷业务是否已经恢复。
记者就此咨询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该中心答复说,由于有的借款人在贷款前已全部提取了夫妻双方所有积累的住房公积金,贷后又每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30年,这就造成了借款人不仅使用了自己全部住房公积金,而且通过贷款长期占用了别人的住房公积金,没有为其他缴存人提供帮助,权利和义务不对等,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的互助原则。去年有一段时间,市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十分紧张,不得不实行贷款发放轮候制。为了使住房公积金使用更加公平、合理,充分体现权利和义务的对等关系,缓解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紧张状况,让急需贷款解决住房问题的缴存人更早取得贷款,因此自今年1月1日起,暂停办理贷后还款期内每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的业务。但一次性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业务仍正常办理。
该中心说,目前虽然停止了贷款发放轮候制,做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放贷,但公积金存量还不能满足每年一次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的需求,所以还不能恢复每年一次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的业务。如果恢复这项业务,该中心将通过报纸和网站告诉大家。(本报记者 唐伯余) 作者: 唐伯余 责任编辑: 林红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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